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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珠宝上亿元 偷税近两千万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销售额高达上亿,向税务部门却只申报了几百万——位于人民南路的一家珠宝公司涉嫌偷逃增值税高达1900多万元。记者昨日获悉,该公司法人代表、执行董事、财务经理一起落网。日前,锦江检察院以涉嫌偷税罪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财务经理批准逮捕。

  心存侥幸 做假账偷税

  今年,成都某税务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位于人民南路的成都某珠宝公司有偷税嫌疑。该局前往调查核实发现,该公司涉嫌偷逃增值税高达近2000万元。警方介入后,该公司执行董事陈某某、财务经理张某落网。不久,该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投案自首。警方初步查明,从去年5月至今年6月期间,该公司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共1.3亿余元(含税),已申报销售收入仅500多万元(不含税)。该公司涉嫌偷逃增值税1926万余元。

  日前,锦江检察院审查认为,何某、张某采取做两套账、少申报销售收入的手段偷逃增值税,其行为涉嫌偷税罪,依法批准逮捕。执行董事陈某某被取保候审。

  该公司法人代表何某是一位女士,今年35岁。据何交代,办公司前,她曾在珠宝公司等企业打工。去年上半年,她决定自己办公司。不久,何与另外一人共同投资,成立了一家珠宝公司。“做两套账是我提出来的。”何承认,为了尽快让资金回笼,公司从经营开始就做两套账。一套是假账,放在公司办公室,用于应付税务机关;一套是真账,放在一套租住的房屋里。何指挥财务经理张某亲自负责做真账。去年5月至12月,该公司销售额高达5000多万元;今年上半年,该公司又销售了5000多万元。“每个月只申报了几十万元。”何说,她知道偷税是犯罪行为,但存有一丝侥幸,没想到还是东窗事发。

  昨日,记者赶往人民南路一段公司所在的办公楼11楼,门口有两个宣传广告牌,门上写着“今日盘点,暂停营业”。大楼工作人员称,这里已经很多天没有人了。

  建议 加重刑罚减少偷税

  成都一检察官昨日表示,生活中,偷税现象不少,常用手段有:伪造、变造、隐匿、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做两套账;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有的企业干脆找虚假发票入账等;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还有的缴纳税款后,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手段,骗取所缴纳的税款。总之,手段五花八门,各行各业都存在。

  “造成偷税现象大量存在一个重要原因,是现行刑法对偷税罪量刑偏轻。”该检察官分析,根据刑法规定,犯偷税罪,起点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但偷税金额再大,也只能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偷税上千万却只坐7年牢,有些人当然会去铤而走险。

  检察官建议,控制偷税现象,除税务稽查部门加大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外,很有必要借鉴国外的一些做法,加重对偷税行为的刑罚力度,比如偷税达到一定金额,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偷税纳入诚信系统,偷税被查处不能再办企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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