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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曝光11起涉税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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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近期查处的11起涉税案件。 一、南京税警联手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南京市国税局针对金税协查系统反映出的“走逃户”现象,结合群众举报,在对南京双安商贸有限公司和南京利荣商贸有限公司进行重点调查的基础上,深入分析,全面掌握少数不法分子骗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作案特征,与公安部门联手实施全面整治和集中打击行动。截至3月30日,从全市排查出涉嫌虚开专用发票企业37户,这37户企业共骗购增值税专用发票1782份,公安部门及时介入侦查,已抓捕犯罪嫌疑人35人。 二、海南周保华制售假发票案件。2003年海南省澄迈县地税局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加乐镇某村非法印制假发票,地税稽查局立即会同国税、公安、工商等部门一举捣毁了该制售假发票的窝点。在窝点内当场扣押了伪造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15枚;饮食定额发票印制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印制版12块;饮食业定额专用发票13本、建筑安装工程专用发票1222套;空白水印特制纸约5000张;切纸机、印刷机各1部;数字编码制版12枚。 三、广东惠州龙门制售假发票案。2003年6月7日,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工商局在打假行动中,发现本县永汉镇连塘管区内制售假发票的窝点,查获现场6部制假机和一些模板、印章及大量的假发票,抓获3名犯罪嫌疑人。当天,龙门县国税局、地税局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展开了调查取证和清理假发票工作。经查,该制造假发票窝占于2003年2月筹划建造,当年3月31日?6月3日共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1613本(含电脑版199本),普通发票9971本。现场收缴增值税专用发票467本(其中电脑版26本)、普通发票1574本。已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共1146本(其中电脑票173本),已销售普通发票8397本。该制造假发票窝点还伪造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服务业等多个行业的地税假发票共1473本,计159291套,发票面额最大为百万位,销售范围涉及全国10多个省市。 四、四川南充“4?21”特大制售假发票案。2003年4月21日,高坪区地税局接到该区交警二大队电话,称他们在对过往车辆进行非典及违禁物品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大客车货仓内有大量的“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四川凉山州美姑县建筑安装业发票”等空白票据,金额巨大。地税局有关人员火速赶到,经鉴定,当即确认是假发票。经清点,“四川省凉山州美姑县建筑安装业发票”12本,计600套;“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收据”102本,计5101套。 五、云南蒿明“5?9”特大假发票案。2003年5月9日,昆明市蒿明县地税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有人在白邑乡龙潭营某饭店内贩卖假发票。地税局与当地公安经侦大队人员一同紧急赶往现场,当场人赃俱获:涉案人员陈历勇(男)、陈红琼(女)及百元新版“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1600份。根据这两个人的交待,专案组人员又从当地另外两家饭店中缴获伪造的百元新版“云南省有奖定额发票”1000份。经初步调查后,嵩明县地税局与县公安局联合成立专案组,迅速从已抓获的两名贩卖假发票涉案人员身上取得突破。经查,该案涉及假发票制假、贩假的各个环节,涉案人员9人,其中8人已被逮搏,1人由昆明市地税局稽查局按规定给予了行政处罚。 六、河南许昌道路货运发票案。自2003年7月2日开始,国家税务总局和河南省政府组织河南省国税局、地税局,在公安等部门的积极配合下,联合对河南省许昌市道路货运发票进行专项检查和治理。经查,2001年度?2002年度,许昌市共有48户用票单位,领购道路货运发票16310本,开具15930本,39.82万份,金额29.89亿元。其中,30户用票单位涉嫌虚开发票13515本,33.78万份,运费金额26.11亿元。通过检查,河南省内企业取得许昌市用票单位虚开的用于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的货运发票15.69万份,运费金额16.90亿元,违规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款10139.11万元,查补收入11084.76万元,已入库7449.65万元。其中,地税机关查补收入750.80万元,已入库626.78万元;国税机关查补收入10333.96万元,已入库6822.87万元,其中税款5780.41万元,罚款81.80万元,滞纳金960.66万元。 七、宁波忠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2003年3月,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宁波市江北区忠祥物资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进行了查处。忠祥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系私营有限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罗纹钢、圆钢等建筑用钢材。该公司通过中间人将罗纹钢、圆钢等销售给各建筑工地,中间人将第三方开来的普通发票给各建筑公司入帐,将忠祥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转开给其他企业,从中牟取开票手续费。经税务部门和公安机关联合调查取证,证实忠祥公司共违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887份,价税合计6747万元,税额980.4万元。 八、广东施争辉偷税案。香港耀科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上市公司)董事会主席兼总经理施争辉(香港人)并购了多家国内通讯器材经销企业,操纵、指使这些公司大量偷逃国家税款。随即,广东省国税稽查局和公安部门于2002年1月11日在广州、佛山等地采取联合行动,对与施争辉关系密切的几家企业同时进行突击税务检查,调取了普耀公司、新领域公司、天赋公司、星辉行、华耀公司5家相关企业的账册,查获了其设在广州市锦城花园一住宅内的地下财务部,同时冻结银行存款700多万元,扣押小汽车7辆及电脑等财物一批。先后抓获了该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施争辉、宁德建、江少丽等9人。经查,施争辉以收购、出资、合资等形式,在国内操纵广东佛山新领域、天赋等公司,采用内外两套账、销售收入不开发票、销售资金通过私人账户走账等手法,大量偷逃国家税款。 九、湖北“1?10”骗税案。2002年12月?2003年1月,由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北省国税局组成的检查组对湖北仙桃等地的部分企业进行了检查。经查,有8户企业存在骗取出口退税问题,分别是湖北金信制衣有限公司、仙桃红旗服装厂、仙桃鸿盛服装有限公司、团风县外贸公司、湖北三福集团有限公司、仙桃市佳华服装厂、仙桃市昌欣服饰有限公司、仙桃万里服装厂。这8户企业均是广东饶平等地职业骗税分子采取租赁、承包当地频临破产倒团但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进行虚假生产,利用虚开、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186份及伪造的海关代征进口货物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作为虚假进项,直接申报出口退税8438万元,已退税7995.7万元,未退税442.3万元,已证实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6060.7万元。 十、深圳百乐勤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税案。经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查明,中外合资企业深圳百乐勤房地产评估交易有限公司,1996年与深圳天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关于伟析花园包销合同后,1997年取得包销手续费收入1.24亿元,1998年取得包销收入2118万元和账外租金收入35万元。对上述收入该公司采取不列收入、多列成本等手段偷逃企业所得税2122万元。税务机关依法对其作出税务行政处理决定后,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十一、深圳伟柏股份有限公司税案。经深圳市地税局稽查局查明,中外合资企业深圳伟柏股份有限公司于1999年11月?12月取得售楼款1367万元。该公司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只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了12万元税款,偷逃营业税55万元和城建税5000元。该公司于2000年1月?6月取得售楼款4472万元,采取隐瞒销售收入的手段偷逃营业税199万元,城建税1.9万元。该公司1999年11月?2000年6月对外销售房产所签订售楼合同金额9788万元,未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偷逃印花税2.9万元。该公司1999年11月?2000年6月取得的售楼款5840万元,未按规定按10%利润率预缴企业所得税87万元。以上各项合计,伟柏股份有限公司共计偷逃税款3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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