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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票公司”用上虚开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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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
一家看似并不起眼的公司,在短短的4个月时间内,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达1000余万元。同时,这家公司还利用自行开发的电脑智能软件系统,不仅为自己开具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虚报抵扣税款,而且还开具伪造的各大银行承兑汇票,在账面上虚构所谓的资金往来,企图扰乱检查人员视线。 安徽省马鞍山市国税局稽查局与公安经侦部门密切配合,历时3个月,转战湖北、广东、江苏、山东、上海等省市,终将6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 截至目前,马鞍山市国税局已分别向汕头、深圳、青岛等地的国税稽查部门发出了案情通报,迄今为止,已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1份协查函与19份海关完税凭证 2004年5月,马鞍山市国税局稽查局收到了山东省国税部门寄来的一份协查函。山东省国税部门请马鞍山市国税局稽查局,对马鞍山市瑞翔实业公司为山东省几家企业开具的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实性进行认定。这6份发票的货物名称均为服装面料。 收到协查函后,马鞍山市国税局稽查局立即组织人员对这6份发票所涉及业务的真实性进行审查。从这6份发票的票面情况看,都是电脑开具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检查人员从票面上没有发现破绽。但检查人员注意到,瑞翔公司的前身是从事磁性材料生产加工的企业,这家企业怎么突然改头换面做起了服装面料生意?检查人员决定进行实地查看。 检查人员按照发票上的地址,来到马鞍山市花山区霍里镇前进村寻找瑞翔公司。一番打听之后,这里的村民告诉他们,村里根本就没有这个企业。回到局里后,检查人员立刻查找相关资料,找到了瑞翔公司的财务会计,从而掌握了瑞翔公司的准确地址和公司法定代表人宋国庆的电话号码。 瑞翔公司的前身是马鞍山市华翔实业公司,这家公司是由原马鞍山市磁性材料总厂下岗工人开办的,主要经营磁性材料。华翔实业公司的办公地点不过是位于马鞍山市某住宅小区的一套两室一厅的出租房。让检查人员吃惊的是,在这套住房里只有一张办公桌、一台电脑和一张床,根本就不像正规公司的办公场所。 检查人员随即对现场的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发现了以下可疑之处。一是在该公司的进项凭证中发现了19份深圳文锦渡海关的完税凭证,且凭证上显示的进口货物的品种、类别非常杂乱。品种包括服装面料、汽车配件、五金、水暖器材等。而通常情况下,正规的进口贸易,其经营范围通常是相对固定的某一两类商品。二是海关完税凭证的填开内容可疑,如日期填写不一致、货柜箱箱号为空白等。 检查人员立即赶到马鞍山海关,请海关工作人员协助鉴定。在最终无法确定这19份海关完税凭证真伪的情况下,第二天一早,稽查局副局长叶江带领办案人员,赶赴深圳。在深圳文锦渡海关的协助下,用了不到30分钟的时间,检查人员就获得了鉴定结果:瑞翔公司的19份海关完税凭证全部都是伪造的。 根据先期的调查结果,检查人员决定立即找到宋国庆。检查人员根据会计提供的号码拨打宋国庆的手机,但这部手机始终处于关机状态。 5月22日下午4时,宋国庆的手机终于通了,检查人员一面稳住宋国庆,一面快速出击,找到了宋国庆。 情知事情败露的宋国庆,如实供述了他利用自行开发的计算机智能软件开票系统,开具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虚抵税款,以及为省外企业大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实。 宋国庆告诉办案人员,他利用自己请人开发的计算机智能软件开票系统,伪造的海关完税凭证及各大银行的承兑汇票、现金支票,从票面上看,几乎达到了以假乱真的程度,如果不是专业人员很难分辨。 主犯落网被判无期徒刑 宋国庆交代,2003年8月,他在张昌林的介绍下,认识了广东潮阳人李少雄。李少雄用3万元的价格收购了不景气的华翔公司,随后用伪造的假身份证,将公司名称变更为瑞翔实业公司,继续由宋国庆管理所谓日常业务。宋国庆接受李少雄的指令,为外地企业大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李少雄按发票金额1.2%的比例向宋国庆支付费用。此时的瑞翔实业公司,已经彻头彻尾地变成了一家“开票公司”。 从2003年11月到2004年5月,在没有任何货物交易的情况下,李少雄在外地将货物的名称、数额、受票单位、税号等开票内容写在纸上,传真给宋国庆,指使宋国庆向上海、深圳、汕头、青岛等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95份,价税合计1052万元,税款152万元。发票开好后,宋国庆根据李少雄的指令,将发票寄给李少雄或其他受票人。为了掩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逃避因虚开而产生的税款,李少雄向宋国庆提供了19份伪造的深圳文锦渡海关的代收增值税缴款书和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外企合同等文件,指使宋国庆用虚假证明文件,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案件到了这一步,瑞翔实业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事实被全部查清。马鞍山市国税局稽查局与马鞍山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密切配合,在宋国庆、张昌林相继落网后,开始抓捕这一涉税大案的主犯李少雄。 5月28日,国税稽查人员和公安人员赶赴深圳,却没有发现李少雄的踪影。6月21日,国税稽查人员和公安人员再次赶往广东汕头,可是狡猾的李少雄又一次逃脱。7月20日,在制定了周密的抓捕方案后,马鞍山国税稽查机关与警方共同配合,终于在深圳将李少雄一举擒获。 2005年1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李少雄、宋国庆、张昌林等6名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李少雄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宋国庆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张昌林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他3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2年和6个月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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