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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车”营运偷税多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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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繁荣,我国的交通运输业也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是,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一些没有合法营运手续,私自经营,偷逃国家各项税费的黑车营运户也应运而生。
这种黑车营运的现象在各地都普遍存在。
黑车营运历来是交通管理部门打击的重点。这种行为破坏了市场经济公平、有序的竞争规则,侵犯了国家和合法营运户的经济利益,有时还出现欺诈行为,严重地扰乱了运输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
前不久,某地地税局对当地城乡个体养车户的车辆使用情况和税源情况进行了调查。城乡个人养车有1100余台:其中家庭生活用车或生意上用车的有330台左右;有正常营运手续,在交通部门被代扣代缴了税款的有410台左右;剩余的360台左右车辆就属于黑车营运这一范围的了。据此数据,该局粗略地计算了一下,黑车营运使这个地区每年税收流失可达上百万元。
目前,造成公路运输业容易偷逃税款的原因有三个:一是养车户分散,养车的目的各不相同,哪家有纳税义务,哪家没有纳税义务,税务机关不好掌握,又不可能通过给养车户都办理税务登记这种办法来实施税源监控。运输业税款的征收各地都是委托当地的交通运输管理处(站)代扣代缴;而交通运输管理处(站)只掌握那些有合法营运手续的车辆的情况和台数,非法营运的车辆在那里并没有档案资料,这就谈不上代扣代缴税款了。对运输业的征税完全依赖于代扣代缴,可以说税务机关在运输业的税收管理上缺乏主动权。二是税务机关没有上路检查权,不能在车辆运输的时刻抓到现行。三是许多黑车都采取手段给自己披上看似合法的外衣,一般不容易被交通部门和税务部门识破真面目。 黑车营运,既不缴税,也不交费,运输成本大大地降低了,收入自然可观;又容易逃避检查,因此,现在走黑车营运这条道的人有逐渐增多的趋势。
笔者认为,整顿公路运输业的营运秩序,遏制营运税收流失,应采取以下两个措施:一是税务机关特别是基层税务所应会同本管区内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把属于本地界上的个人养车的名单统计出来,并调查核实养车的用处,把那些假单位车,假私有自用车,假家庭自用车,实质是在偷偷搞营运挣钱的车辆记录在册,纳入税务机关的日常征管行列。二是税务机关应当委托交通管理部门在路检时,重视营运车辆的税收检查,发现有私下营运的一律如数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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