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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收紧 别墅卖家多交了100多万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广州一宗按照累进制征收土地增值税的别墅卖家多交了100多万元

  广州市征收土地增值税自9月14日起,专业按揭公司遭遇的第一宗案例是一套别墅的成交,卖主购入时为300多万元,卖出价700多万元,因此按照累进制征收,该卖主于14日后成交要凭空多缴纳100多万元的土地增值税。  

  豪宅转手要收土地增值税

  保来理财专业人员杨小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土地增值税的政策一直都存在,以前是只针对商用物业的转让而征收,广州今年9月14日才开始对144平方米以上的住宅(非普通住宅)征收此土地增值税。

  保来理财的阮先生告诉记者,“土地增值税是不受物业的年限限制,只要是豪宅物业有增值便适用此规定”。记者采访了广州多家专业按揭公司,如汇瀚按揭、亿达按揭和保来理财等,据称,执行一个月时间以来,需缴纳这笔土地增值税的例子不多,但估计在一定程度上打击了豪宅投资者。

  记者了解到,该规定为“如果有购房发票但无增值者可免征增值税”、“无购房发票的按照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3%”、“有发票的征收税率为:1、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征收增值额的30%;2、增值额为50%-100%的征收增值额的40%;3、增值额为100%-200%的征收增值额的50%;4、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以上的征收增值额的60%。”  

  两种算法相差悬殊

  以一套2年前购入价300万、建筑面积272平方米、卖出时房管局的评估价为350万的物业计算,现在交易要缴纳三种税费,一是5.5%的营业税;二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按照核定征收法的话,则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总额的1%;三是土地增值税,如按照无购房发票的情况交易的话,需缴纳房管局评估价的3%;三个税率加起来,这套房子要征收9.5%的税,约33.25万元。

  据专业按揭公司工作人员反映,从执行一个月的情况来看,多数卖主接受“无购房发票的征收总额3%”的方式。以上述案例计算土地增值税,无购房发票的3%,即350万×3%为10.5万元;如果按照有购房发票的按累进制征收的话,增值了50万,税率为30%,减合理费用后,约15万元,两者比较之下,选择前者方式的居多。某中介公司经纪人员告诉记者,卖主现在更强调要“实收总额”,因此把这笔巨大的土地增值税转嫁到下一手买家身上时,费用骤然增加,导致成交价上涨,买家一时难以承受。

  另外,如果物业增进值额度较大,业主不提供发票,按成交价的3%收取土地增值税,避税额较大。对于这种避税手法是否合理,专业人士也未能给出明确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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