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陈美勤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近日将作出终审判决。 据了解,2005年1~2月,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我区以及河北、甘肃、河南等省的26家公司和企业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36份,给国家造成了1203554.97元的税款损失。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利用4份非法取得的北京市货物运输发票和21份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交纳了154216.54元税款。8月25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美勤给国家造成了1049338.43元的税款无法追回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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