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本站新闻 | 财税动态 | 华税观点 | 纳税指南 | 政策解读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案解析 | 免费咨询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税收协定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律师团队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案例解析 >> 关键字:
虚开百万元增值税发票 陈美勤一审被判无期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16 阅读次数:

  记者昨日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陈美勤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了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正在对该案进行二审审理,近日将作出终审判决。

  据了解,2005年1~2月,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在没有真实货物销售的情况下,向我区以及河北、甘肃、河南等省的26家公司和企业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636份,给国家造成了1203554.97元的税款损失。与此同时,该公司还利用4份非法取得的北京市货物运输发票和21份虚假的海关完税凭证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交纳了154216.54元税款。8月25日,呼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后认为,内蒙古汇博系统集成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陈美勤给国家造成了1049338.43元的税款无法追回的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遂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58697282   
本站服务
热门文章
本站服务 | 关于本站 | 来访路线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京ICP备07028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