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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审计48个中央部门发现违规资金55.1亿元
来源:来源:新华网 作者: 日期:06-06-28 阅读次数:

    6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2005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和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这是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

    新华网北京6月27日电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27日下午向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作关于2005年度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工作报告。他说,此次共审计48个中央部门,同时延伸审计274个二级预算单位。

    审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55.1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8.65亿元,占15.7%;发现预算编制不细化、批复不及时等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658.58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45.39亿元,占52.4%。审计还查出违法案件线索12件(涉案人员25人),已移送司法机关和纪检、监察等部门进一步查处。

    李金华说,在审计发现的55.1亿元违法违规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12.66亿元;发现的658.58亿元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中,属于部门本级的有360.59亿元。主要情况是:

    9个部门多报多领财政资金1.76亿元。其中:通过多报本单位人员数量,多领财政资金2431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政策外补贴等;以已完工项目的名义,或者采取编造虚假项目、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方式,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52亿元。

    18个部门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7.02亿元。其中:用于本单位办公楼等基建项目建设1.39亿元,用于日常经费开支和其他项目支出5.63亿元。

    7个部门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3.6亿元。其中:在本单位私存私放、未纳入法定账册2.05亿元;将资金转移到所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存放、供本单位使用1.55亿元。

    12个部门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285.31亿元,造成10.37亿元预算资金当年无法使用。

    李金华说,审计发现部门所属单位违法违规问题42.44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2.47亿元,占5.8%;发现预算及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297.99亿元,其中2005年新发生的36.2亿元,占12.1%。主要情况是:

    6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通过多报项目工作量、提高支出标准,或在不同项目中重复申报同一内容等,多获取财政专项资金1.06亿元。

    20个部门所属的46个单位挤占挪用财政资金和其他有专项用途的资金11.91亿元。其中:用于对外拆借、投资等7.32亿元,用于日常经费开支和其他项目支出3.66亿元,用于发放政策外补贴等9 396万元。

    14个部门所属的24个单位因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和潜在损失19.73亿元。其中:委托中介机构从事证券交易造成损失和潜在损失9.23亿元;违反规定对外出借资金,或为获取高息在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款,形成损失和潜在损失9.31亿元。此外,审计抽查9个部门所属的27个单位开办的46户企业发现,因监管不严,经营不善,到2005年底已有7户停业,20户亏损。

    13个部门所属的20个单位采取隐瞒收入、虚列支出等手段转移资金,私存私放2.25亿元,主要用于单位日常经费开支等。

    8个部门所属的48个单位违规收费和未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26.54亿元。其中:未经批准自定项目收费或超标准收费1.15亿元;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未按规定上缴财政25.39亿元。

    此外,审计还发现,3个部门所属的10个单位违规购建办公楼或培训中心,造成铺张浪费。

    李金华说,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的要求,审计署还对24个中央部门2005年度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延伸审计了70个所属单位,共查出收支不实、汇总数据不准确等影响决算(草案)真实性、完整性的问题14.76亿元,占审计决算资金量的4.7%。对这些问题,审计长将签署意见,要求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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