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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特殊财税优惠需解决三大问题
来源:来源:中国证券报 作者: 日期:06-06-28 阅读次数:

    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谈到开发区财政税收政策审计调查情况时,他说,在开发区实行特殊的财税优惠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开发区继续实行优惠政策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李金华说,从审计调查情况看,随着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在开发区内继续实行这些优惠政策也面临一些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国家关于开发区的税收政策面临的问题。在国家级开发区中,东部地区的开发区占了绝大多数,而且设立时间早、发展程度高;中西部地区的开发区起步晚、基础差、底子薄。这使得在享受基本相同的税收优惠政策情况下,东部地区得到的政策扶持力度远远大于中西部地区,不利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税收优惠政策还导致开发区内企业与区外企业的税负水平相差很大,不利于体现公平税负的原则。各地在实际执行中普遍存在扩大优惠政策范围的问题。

    ——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财政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国务院曾于2000年对地方政府自行制定的税收减免和先征后返政策进行了清理。从这次调查的情况看,各地违规直接返还税款的问题已大为减少,但依然存在以补贴、奖励等名义,通过财政支出变相向企业返还税款的现象。

    ——地方政府关于开发区的土地出让政策中存在的问题。调查发现,为“招商引资”,2003年至2005年6月,87个开发区中有60个违规低价出让土地7873万平方米,少收土地出让金55.6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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