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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车船税异地代缴过户将不退不重复收
来源: 作者: 日期:08-06-24 阅读次数:

    “车船税需要每年都交吗?我上的是南京牌照,在上海买的保险,车船税跟交强险一起交到上海的保险公司还是回南京交呢?”

    年初,车主徐先生曾来电咨询关于车船税缴纳方式的问题,其实就在他来电之前,南京地税部门就提醒过车主,外地投保车在缴纳车船税时,要回车辆上牌所在地缴纳费用。也就是说,徐先生必须回南京缴税。

    6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今后车船税可在异地代收代缴。通知规定,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无需再向车辆登记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

    政策的实施给像徐先生这样的在异地上牌车主提供了不少便利,这样就可以与本地上牌车主一样,当年缴纳交强险时缴纳车船税。税务人员也建议还没有缴纳车船税的车主尽早补上,逾时缴纳将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

    通知还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车船税。

    另外,要求对尚未在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属于应减免税的新购置车辆,可提出减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验符合车船税减免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为纳税人出具该纳税年度的减免税证明,以方便纳税人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3119  58697282  58697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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