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考核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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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99-01-26 阅读次数: |
| 为了真实、准确、及时地反映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财务会计信息,提高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的编报质量和工作水平,现将财政部财基字(1998)1043号《关于印发<国有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年度汇总会计报表考核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1998年度会计报表的编报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汇编单位应按照汇编范围,确保汇编企业户数。 (二)企业年度财务情况说明,要按照财政部考核办法的内容,做到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 特此通知。 附件:财政部财基字(1998)1043号文(全文略) 一九九九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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