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云南:做好高会资格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
|
| 来源: 作者: 日期:07-01-31 阅读次数: |
| 近几年来,为促进我省高级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满足各单位对高级会计人才的迫切需要,省财政厅、省人事厅将高级会计人才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工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着力培养我省高级会计人才,高级会计人才培养进入了制度化、经常化阶段,报考高级会计师的人数大幅增加,取得高级会计师的任职资格的人数增加了近一倍,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的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进一步实施科学、客观、公正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评价办法,更好地发挥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工作的激励作用,根据人事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06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扩大试点工作的通知》(国人厅发[2006]48号)和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2006年度高级会计师考评工作的通知》(云人专[2006]28 号),现就我省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员必须符合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试点考试报名条件,并通过高级会计师考试,取得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明。 2.除符合外语免试条件者外,必须取得有效的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明。 3.除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者外,必须取得有效的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 4.已经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期刊(指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两篇以上论文或者公开出版一本以上专著。第二作者及参编的,仅作参考。文章或专著均以正式公开发表为准。 5.破格申报仅限于符合高级会计师考试破格报名条件的人员。 6.由其他系列转评高级会计师职称的,按照高级会计师考评结合试点办法实行,必须取得有效的高级会计师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转系列评审。 二、申报材料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推荐评审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式二份。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 2.《专业技术人员履职考核登记表》(云南省人事厅制)一份,要求填写最近一年度的。表格下载网址:www.ynrs.gov.cn 3. 毕业证、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成绩合格证、会计师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 符合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 4. 公开发表的论文或出版专著的原件或复印件各一份(原件需提交审验)。稿件采用通知不予受理。 5. 反映个人业绩及能力材料(材料需所在单位审验,并加盖单位公章); 6. 各种有关奖励证书复印件(原件需提交审验); 三、报送程序。 由本人提出申请,按照本文件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并填写相关表格,经所在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无上级主管部门的除外)同意并签署意见,报当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省级单位经省级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同意后,由所在单位统一报送省财政厅。中央在滇单位符合委托评审条件的,由所在单位报送省财政厅,并附单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破格申报人员需按照破格程序推荐。
|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58697282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