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统一典当业务的会计核算,加强行业统计和监管工作,进一步促进典当业规范发展,我司协助财政部会计司在征求部分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及典当企业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请您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两种形式反馈有关意见和建议。由于时间紧迫,征求意见截止日期定为2006年1月24日。
邮件请发至:jsbiaozhunchu@mofcom.gov.cn,同时抄送至:cuihuaqing@mof.gov.cn 电话:010-85226396 传真:010-65121070
附件:《典当业务: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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