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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等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函
来源: 作者: 日期:05-07-19 阅读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等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的函
财会便〔2005〕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会计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会计处,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完善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我们于近期草拟了《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生物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捐赠与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投资性房地产》等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征求意见,并于2005年8月10日之前将意见反馈至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联系人:冷冰  陈瑜
联系电话:010-68552542
传真:010-65883016
电子邮件:casc@casc.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  财政部会计司准则二处

附件:1.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资产减值》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2.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企业合并》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3.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合并财务报表》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4.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生物资产》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5.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石油天然气开采》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6.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投资性房地产》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7. 《企业会计准则第××号——捐赠与补助》及提请讨论的问题


                       2005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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