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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税会计科目的设置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阅读次数:

     为了全面反映企业关税的缴纳、结余情况及进出口关税的计算,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分别设置“应交进口关税”、“应交出口关税”明细科目。

  “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的贷方发生额反映计算出应缴的进口关税,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上缴的进口关税,贷方余额表示欠缴的进口关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的进口关税;

  “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的贷方发生额反映出应缴的出口关税,借方发生额反映实际上缴的出口关税,贷方余额表示欠缴的出口关税,借方余额表示多缴的出口关税。 

  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的进口关税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出口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进口关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当企业计算出应缴的出口关税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实际缴纳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出口关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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