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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上工资、薪金的范围如何确定?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阅读次数:



    问:税法上工资、薪金的范围如何确定?

    答: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等。但纳税人的下列支出不作为工资、薪金支出:(1)雇员向纳税人投资而分配的股息性所得;(2)根据国家或省级政府的规定为雇员支付的社会保障性缴款;(3)从已提取职工福利基金中支付的各项福利支出(包括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探亲路费等);(4)各项劳动保护支出;(5)雇员调动工作的差旅费和安家费;(6)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7)读生子女补贴;(8)纳税人负担的住房公积金;(9)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不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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