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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契税的减免税是如何规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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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阅读次数: |
问:契税的减免税是如何规定的? 答:契税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减征或免征契税。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军事单位承受的土地、房屋用于办公、教学、医疗、 科研和军事设施的,免征契税。 (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3)因不可抗力灭失住房而重新购买住房的,酌情准予减征或者免征契税。 (4)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减征、免征契税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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