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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开办费的摊销,会计和税法的规定有何不同?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7 阅读次数:
问:对于企业筹建期间所发生的费用(除购建固定资产外),会计和税法上的处理有何不同?
答: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在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当月的损益,税法规定开办费分5年在税前平均扣除。企业平时进行账务处理时,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执行,年末计征所得税时,将超过税法规定的扣除限额的部分做纳税调增。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58697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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