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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地区集成电路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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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26 阅读次数: |
1.对于符合外商投资知识密集和技术密集型企业条件或外商投资额3000万美元以上的集成电路项目,经项目审批部门与税务部门共同审核批准后,企业可享受从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能达到先进技术标准的,可再减半征收3年。
2.集成电路产业从业人员的收入分配比照软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
并且,凡在京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前述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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