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本站新闻 | 财税动态 | 华税观点 | 纳税指南 | 政策解读 | 税收筹划 | 税收优惠 | 税案解析 | 免费咨询
税收法规 | 会计法规 | 税收协定 | 税收征管 | 会计实务 | 税收会计 | 财务管理 | 投资理财 | 律师团队 | 本站服务
当前位置: 首页 >> 税收法规 >> 土地增值税 >> 关键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款时附送专项审计报告的批复
来源: 作者: 日期:02-06-05 阅读次数: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算土地增值税款时附送专项审计报告的请示》(京地税地[2002]197号)收悉。鉴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款工作的难度和目前实际征管情况,同意你局试行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项目竣工结算土地增值税税款时,采取由纳税人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其开发成本、费用增值额等情况进行清算审计,税务机关在受理申报时,参考专项审计报告确定计税依据的方法。请你们及时总结这方面工作经验并报总局。如可行,便于在其他条件适合的地方加以推广。

  国家税务总局

  二○○二年六月五日



    税务咨询热线: 010-58697292  58697282   
本站服务
热门文章
本站服务 | 关于本站 | 来访路线 |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北京华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39号建外SOHO11号楼25层2506室 邮编:100022
电话:(86)10-58697292 58697282 手机:13901096091 传真:(86)10- 邮箱:china@chinataxlawyers.com
京ICP备0702890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