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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税务总局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实施方案预编写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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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
5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召开全国税务系统视频会议,部署金税工程(三期)实施方案预编写工作,总局许善达副局长作了动员讲话,总局信息中心作了《金税工程(三期)实施方案》的情况介绍和省级实施方案预编写工作的部署。各省、地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信息化领导小组和信息办成员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主要通报了《金税工程(三期)项目建议书》和《金税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进展和内容调整情况,介绍了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重要特点。 1.《金税工程(三期)项目建议书》已经国务院批准,《金税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正经国家发改委审批。 2.金税三期建设实施时间由项目建议书原定的2004年-2007年调整为2006年-2009年。 3.项目建议书中的两项管理目标作了重要改动: —税收征收率。承诺税收征收率将从2002年的63.5%提高到2009年的75%(项目建议书原定到2007年达到74%)。 —税收成本。承诺国税系统每百元税收成本将由2002年的4.66元降低到2009年的2.5元以下(项目建议书原定到2007年达到3.5元以下)。 4.金税工程(三期)工作安排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对各级税务机关的任务、资源配置做了详尽明确的分工,各地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做到什么程度,都进行了明确,目的是避免资源浪费。 二、会议要求各省要严格按照总局《金税工程(三期)总体实施方案》及相关文档,结合自身特点,预编写本省的金税三期建设实施的方案,并上报总局审批,最终形成一套完整的、包含总局和各个省国地税建设内容在内的金税三期的实施方案。《金税工程(三期)实施方案》(含总体方案和各省国地税局的实施方案)经信息化领导小组审定后,作为全国税务局长会的材料,以使各省对三期建设每一阶段、每一年的工作任务有统一认识。 发改委还未最终批复《金税工程(三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了加快步伐、节约时间,总局提前安排各省编写本省金税三期建设的实施方案,因此,此次编写工作称之为预编写。若发改委最终批复无重大改动,则可不调整,以便金税工程(三期)尽快启动起来。 三、会议指出,各地要高度重视,做好相关工作。 1.集中抽调一些人力进行编写,充分调动和发挥好各部门、各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2.明确金税工程(三期)各项工作的任务、总局的整体安排、总局提供的资源,以及本省的具体细化任务; 3.严格遵从“一体化”原则,处理好总局的要求和各省自己的特点,处理好统一规划与分级实施的关系; 4.分项理清“家底”; 5.整理自身资源,做好配套准备工作,实现与《实施方案》的有效衔接; 6.多提意见或建议,做好总局的参谋。 会议结束后,省局刘金良副局长立即安排省局信息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总局精神,并对我省金税三期项目的预编写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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