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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销售发票有“猫腻”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近日,瓦房店市局车购税窗口发现有大批厢式货车的销售价格不包括厢体的价格,但又不低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最低价格,车购税窗口工作人员遂以买车人的名义与各销售商取得了电话联系,并到辖区内所有销售厢式货车的单位进行实地考察,得知厂家提供给销售商的厢式货车的价格大部分只是汽车底盘的价格,销售商依据厂家提供的技术参数另寻厂家安装厢体,这样做,一是销售商为了方便运输,二是厢体的制作要求不高。因此,购车发票上开具的价格不包括厢体的价格,而只是底盘的价格。这样,车主既可以少缴车辆购置税,制作厢体的厂家和销售商又可以少缴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给国家税收造成了一定的损失。
  针对上述情况,该局办税服务厅主任责令发票管理窗口对辖区内销售厢式货车单位的发票进行严格审验,车辆购置税窗口严把车辆价格关,对未按规定开具的发票一律退回,并及时向主管局长作了汇报。主管局长对此特别重视,马上通知各征收单位全力协查,自此拉开了整顿机动车销售市场的帷幕。
  目前,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窗口已发现一家销售厢式货车的单位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根据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处以一万元的罚款;车购税窗口严把车辆价格关,被退回重开的发票23份,追缴车辆购置税税款9000余元;各征收单位接到通知后,也正在全力以赴进行检查,以尽早挽回流失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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