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行为,堵塞财务管理漏洞,依法办理财务事项,做到令行禁止、有错必究,预防和避免各种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我省各级国税部门从三个方面入手,认真学习贯彻《财政违法处分条例》,并取得显著成效。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为正确理解和掌握《条例》的精神和内容,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条例》的重要意义,全省各级国税部门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了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对《条例》中的三十五条逐一对照学习,使广大财务管理人员深刻了解到《条例》的颁布与实施对严肃财经纪律、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增强了实施《条例》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为在工作中更好地落实《条例》奠定了良好基础。 ----结合实际,自查自纠。在深入开展学习的同时,结合我省国税系统财务管理的实际情况,为严防各种财务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各级国税门认真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对单位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违反《条例》的行为,对是否按规定设立财务管理机构,是否按规定配备财务人员,是否按规定编制、批复、执行预算,各种收入是否纳入单位统一核算和管理,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和私设“小金库”行为,银行账户是否按规定开设,基建项目是否按规定立项和审批,是否按规定程序采购和处置国有资产等进行了自查自纠。通过自查自纠,极大地增强了自我约束意识,提高了依法行政水平。 ——落实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全省各级国税部门根据《条例》的基本原则、具体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制度的落实上,进一步明确管理权限和义务;建立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各种财经违法违纪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各类资金和国有资产使用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部门预算、专项资金使用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加强对大额支出和原始凭证的审核,认真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积极开展《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违反《条例》的财政违法行为及时整改,切实做到有法必依。同时,加大监督力度,创新监督模式,采取内部检查与内部审计相结合、事中检查与终结评估相结合、财务监督与推进改革相结合的科学灵活的监督手段,促进财务监督工作全面、高效开展,逐步构建“全程监督、内外互动”的监督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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