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郑州市地税部门获悉,6月1日前,全市各类学校(包括全部收入为免税收入的学校)均应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按期进行纳税申报并按规定使用发票;享受营业税优惠政策的,要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手续。 郑州市地税局要求,各类学校在依法办理税务登记后,必须依法申请领购《河南省郑州市文化体育业统一发票》,各主管税务机关要加强对各类学校发票使用情况的检查和审核,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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