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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 人均超30平可能交"保有税"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
  今年1月1日起,城镇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在原规定的基础上提高两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纳入了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昨天,国税总局网站公布了这个由财政部和国税总局联合下发的通知。
  国税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此政策调整是依据2006年12月31日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决定》而下发的通知,对原内容进行了部分修改。
  按照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和地方税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尽快提出切实可行的税额幅度调整方案上报省级政府。“原则上应该在2006年的执行标准基础上提高两倍,也不排除个别地区调整力度更大一些的可能。”上述负责人表示。
  “更重要的是要严格控制减免税。”上述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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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均超30平方米可能交“保有税”
  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提出征收建议
  “加快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可按人均30平方米进行税收减免,超过部分则征收保有环节税。”这是国家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院最新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提出的建议。
  这份题为《楼市将继续高温 未来两年将进入低迷》的报告认为,2006年房地产宏观调控的效果不明显,预计2007年房价将继续保持过快增长。 报告认为造成上述局面的主要原因之一,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一直未伤及“过度投机炒作”的软肋。
  报告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已出台的房地产税收政策,主要是防止税收转嫁;二是应加快出台住房保有环节的税收政策,即不动产税,可按人均30平方米进行税收减免,超过部分则征收保有环节税。
  即时评论
  增加住房供应才能治本
  这几天,“城镇土地使用税提高两倍”、“人均30平方米以上住房可能征收保有税”等消息传来,房产调控又成了讨论的焦点。有人叫好,有人叫苦,也有人困惑。
  如果说去年的调控重在“交易”,针对的是炒房者,那么土地使用税、保有税的征收,就把调控的对象拓展到了所有业主身上。建设部的意图很明显:扭转当前住宅供应与消费中 “贪大求阔”的现象,减少大户型,增加小户型。然而,相同的承受能力,总面积变小,是否意味着每平方米的售价又有了上涨的空间?开发商会不会又把小户型卖出大户型的价钱来?
  去年被称为房地产市场的政策年,单单国税总局一家就出台了5个与房地产业相关的文件。但是,房价依旧在节节攀升。根据市统计局企调队最新的企业景气调查数据,我市房地产业去年第四季度的景气指数创近3年来最高纪录。土地开发面积、完成投资情况、新开工情况和房屋竣工面积的景气指数均比上个季度大幅上涨。开发商对未来的判断可见一斑。
  是什么给了他们这样的信心?和农民工春节返乡一样,一套自己的房子,一个温馨的小家,是城里人不可缺少的东西。看看今年春运不涨价后黄牛的猖獗就知道,限价、征税都只是治标,只有从供应上入手,增加政府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让人们多一个选择,才能治本。

来源: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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