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要求而制定的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最近正式出台实施。根据规划,全国财政部门“五五”普法期间将致力于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这六个方面的主要工作内容是:一是深入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守法律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培养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权利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制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三是深入学习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各单行税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集体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及“五五”普法期间制定和修订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四是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理财体制和机制,强化行政行为监督。五是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力争使县级以上财政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同时结合财政法制建设进程,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律宣传活动。六是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据介绍,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2008年,财政部将对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中期检查督导,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及全局性的财政普法活动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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