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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及时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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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
今年来,厦门市国税局审核涉农出口额61223.2万元,应退税额2350.9万元全部按时退税, 退税额比前年增长74.7%;调高增值税起征点后,厦门945户农村个体户受益,每月减免税款16万元。 厦门市国税局采取的措施:一是调高郊区高增值税起征点,即销售货物的提高到月销售额5000元,销售应税劳务的提高到月销售额3000元,按次纳税的提高到每次(日)200元,扶持农民进行个体经营活动。二是及时兑现涉农税收优惠政策,简化审批手续,积极扶持鼓励种植业、养殖业等涉农企业发展,真正把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到农民手中。三是积极开展新农村建设税收调研活动,邀请乡镇财经办相关人员,召开“税收与新农村建设”座谈会,就如何参与新农村建设交换意见,并与区、乡镇党委政府保持密切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涉税问题,为新农村建设出谋划策;四是加强涉农税法宣传,向广大农民朋友宣讲关于涉农、退税、再就业、增值税起征点等税收政策,接受税法咨询,进行贴近式税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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