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局与国税局按照“联合选案、共同进入、口径一致、分工明细、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涉外企业联合税务审计机制。一是明确审计目标要求。经两个部门协商,明确和统一了国地税联合审计的选户方式、审计方式、实施要求和档案管理等审计机制。二是加强联合审计的组织领导。双方成立联合税务审计领导小组,加强对联合审计工作的领导,负责审计计划的制定,确定审计的实施对象、时间和步骤、审计实施人员以及各项具体事务的落实。三是确定税款入库机制。实行联合审理分别入库的制度,双方人员共同研究确定审计处理意见,分别处理税款、滞纳金和罚款补缴入库工作。四是规范操作流程。要求对涉税指标的口径和数据保持一致,对涉及对方审计内容的税务审计文书,至少一式两份,保证审计成果共享。五是合理确定审计计划。结合全市涉外企业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审计计划,双方规定对当年度已实施联合税务审计的涉外企业,将不再重复进行其他形式的日常税务检查。5月18日,双方召开了开展联合审计工作会议,确定了9户外商投资企业房地产企业作为首次联合审计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