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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国税局被评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集体”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近日,在北京召开的第六次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上,省国税局被中宣部、司法部评为“全国法制宣传先进集体”。这是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首次受到国家级表彰。

“四五”普法以来,青海省国税局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按照建设法治型国税、服务型国税的目标,将四个“加强”贯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始终,积极构建和谐的税收法制环境,不断推进依法治省、依法治税的工作进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立依法治税工作新思路。青海省国税局党组始终把法制宣传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成立了 “四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四五”普法和“十五”时期依法治理工作规划》,提出了“税收执法全面规范、执法监督严密有力、执法保障明显改善、执法队伍素质显著提高”的工作目标、“内外并举、重在治内、以内治外”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税收征管机制、以税收执法责任制为核心的考核管理机制、严密的内部执法监督机制”的工作机制,形成了国税法制工作的新思路。

二是加强干部学法,队伍执法素质明显提高。青海国税局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人才兴税战略,在学法中做到了“三到位”:即:学习资料到位,先后购买了各类法律书籍10000余册。学习制度到位,制定了《青海省国家税务局处级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和规范公职人员自学法律知识实施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了干部学法档案。学习培训到位,“四五”普法期间,省局组织举办了120多期税收法制培训班,对全系统干部职工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辅导培训企业人员3000多人。组织全局干部参加了《宪法》以及第六次、第七次全省普法统一考试。

三是加强税收宣传,依法纳税意识明显增强。青海省国税局在税收宣传月、“诚信兴商宣传月”、12·4全国法制宣传日、4·20《宪法》宣传日、青洽会和《行政许可法》等活动中,以多种形式进行现场宣传,与省委宣传部、省政府法制办等部门联合举办“青海省国税杯”法律知识电视竞赛活动。并通过开办青海国税网站,开通12366纳税服务热线,与教育部门联合成立“青少年税校”,开展税法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牧区活动,扩大了税收宣传覆盖面和宣传层次,使税法宣传活动做到了贴近群众、贴近实际、贴近生活。

四是加强依法治税,税收执法环境明显改善。青海国税局重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强化税收执法监督,推行税收执法责任制,优化纳税服务。“四五”普法期间,青海省国税局进一步深化了征管改革,整合了征管资源,优化了业务流程,设立了州级国税法制机构,全面推广应用了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深入开展了投资环境治理年和执法文书质量年活动,及一系列范围广、声势大、效果明显的税收专项整治和检查。特别是查处了“顺兴”、“金粤”、“三兰”等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为“夏都专案”的成功告破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省局在全系统推行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和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实施办法,全系统共有433人被追究了执法过错责任,经济惩戒47441元,给予了32人行政处分。在抓执法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完善了纳税服务的具体标准、办法和“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务、征管数据“一户式”采集模式,加强了税务咨询和辅导工作,依法简并了办税程序,制订了《纳税服务考评办法》,全面推行了“邮政储蓄批量扣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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