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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个以上的纳税人共同取得一项所得的计税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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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作者: 日期:07-02-08 阅读次数: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纳税义务人共同取得同一项目收入的,可以对每人取得的收入分别减除费用,并计算各自应纳的税款。如王某、李某两个人合著一本书,共取得稿费1600元,其中王某分得600元,李某分得1000元,则王某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李某应纳税额为:(1000-800)×20%×(1-30%)=2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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