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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天永:关注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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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 日期:08-06-12 阅读次数: |
2008年4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部分大型电器零售企业增值税存根联滞留票专项核查的通知》(国税函〔2008〕279号),正式启动了对国美、苏宁、大中等461家电器零售企业展开专项稽查。此次专项稽查的起因是企业存在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滞留现象,滞留票份数较多且金额较大。
零售业的增值税问题一直是税务风险偏高的领域之一,究其原因是其客户大部分是最终的消费者,索取商家发票对其没有实质意义,从而造成了这些商业企业都具有大额的未开具发票的应税收入,而零售商业企业大部分都是现金交易,客观上又留下了一定的可操控空间。另外一个原因是有些企业为了降低整体税负,改变了应税项目,将价外费用等本应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转换为营业税项目,造成了收入偏少,进项结余,等等。
如果上述企业最终被认定为隐匿收入等偷税行为,将面临巨额的罚金和滞纳金,另外上属公司大部分属于上市企业,无论本次稽查结果如何,都会对其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会对其股市表现和投资者信心造成重大影响。
一般而言,企业越大,税务风险管理越重要,节税额不是评判一个税务方案的唯一因素,合法性是讨论一个税务架构方案的前提,大型商业企业确实需要重新考虑构建合法、稳定纳税方案,要从企业长远利益考虑。
(作者简介:刘天永,北京华税律师事务合伙人,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华税律师事务所是国内第一家专业化税务律师事务所。网址:www.taxlawyers.com.cn,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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